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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招聘心理咨询教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29

一、岗位职责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是中山大学下属机构,挂靠教育学院,在业务上接受心理学系指导与合作。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领域教授1名,助教、讲师或副教授4名(心理咨询师),负责中山大学南北校区、珠海校区以及东校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在校内公开招聘行政助理1名,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操

守和团队协作精神。

2.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教授(拟聘中心主任)应具备下述条件:(1)心理学(特别是临床心理学、心理咨询、教育心理学)或精神医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和高级职称,并在心理咨询与辅导领域5年以上工作经验;(2)具备较高英语水平,具备相关管理经验或熟悉广东省心理咨询环境者优先考虑;(3)能够独立开设2门以上心理咨询与治疗或临床心理学领域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

3.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助教、讲师或副教授应具备下述条件:(1)临床心理学、心理咨询方向或专业硕士或以上应届毕业生,或者心理学其它专业硕士或精神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或以上毕业并在心理咨询与辅导或相关领域工作3年以上;(2)具备较高的英语水平及计算机应用能力;(3)能够独立开设1门以上心理咨询与治疗或临床心理学领域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

4.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行政助理应具备下述条件:(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热爱行政助理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2)具有履行中心日常业务, 开会记录, 以及组识、调配及追踪其他工作人员的能力;(3)具有较熟练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能力和撰写报告能力;(4)有较好的口头表达及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5)身心健康;(6)专科以上学历。

三、招聘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

申请人请把个人简历、证件证书复印件、两封推荐信和2-3件作品或工作计划自述于2004415日前寄:

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教育学院 老师收  邮政编码:510275

电话:020-84112870(办)

电子邮件:fbx0009@163.compuedu2@sysu.edu.cn

四、任用和待遇

新聘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教师和行政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待遇。凡经确认的,聘任期3年(含试用期),以后根据中山大学有关规定和工作表现,按正常程序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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